赣州市气象局简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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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州市气象局简介

 

新中国建立以来,赣州市气象部门在当地党委、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,始终坚持为国民经济、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气象保障服务。以服务当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为重点,内强素质、外树形象,不断提高气象探测能力、气象预测预报能力、气象服务能力,不断改进服务手段、拓宽服务领域、提高服务水平,努力做到决策服务让领导满意、公众服务让群众满意、专业服务让用户满意,突出抓好重大灾害性、重要农事季节和重大社会活动的天气预报服务,切实做好气象为农业服务,适时开展人工增雨抗旱、水库蓄水、森林防灭火气象服务,依法履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、天气预报发布、防雷减灾、气球施放等社会管理职能,为当地经济建设、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气象保障,得到了当地党委、政府和上级气象部门的充分肯定。

一、所辖县级台站概况

赣州市所辖宁都县、石城县、瑞金市、会昌县、于都县、兴国县、赣县、南康市、上犹县、崇义县、大余县、信丰县、龙南县、全南县、定南县、安远县、寻乌县等17个县级气象局,赣州市气象局本部内设赣州市气象台。

赣州市气象局本部设办公室、业务科技科、人事教育科、政策法规科、党组纪检组5个职能科室;设财务核算中心、气象台、大探分中心、防雷中心、科技服务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。

二、主要业务范围

1、气象观测。台站主要开展云、能、天、气压、空气温度和湿度、风向和风速、降水、蒸发、日照、地面温度、雪深等规气象要素观测,赣县站有高空风观测和太阳辐射观测。1990年1月和2007年5月开始赣县和寻乌两站前后增加酸雨观测。2003年起赣县和寻乌两站增加闪电定位观测,2007年起赣县和寻乌两站增加负离子观测。2008年底全市共有16个站(除龙南、南康外)设为GPS/MET基准水汽观测站。

2003年1月起市气象台增加紫外线观测。2003年市气象台中规模静止卫星云图接收站投入业务运行,713型雷达于1982年2月20日正式开始工作,2002年9月,新一代多普勒雷达投入业务使用。

部分台站承担了拍发航危报业务和绘图报、补助绘图报、雷达探测情报拍发业务。全市台站都要制作和上报多种气象观测资料报表。

2、气象预报。按时效划分有临近、短时、短期、中期、长期天气预报;按内容划分有一般性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;按性质划分有天气预报和天气警报;按服务面大小来划分,有公众预报和专业、专项与决策预报。从2003年1月市气象台开始开展紫外线预报;2000年4月开始增加雾和雷电预报预警;2003年1月开始开展紫外线预报;2004年开始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。

3、农业气象。国家基本站观测项目主要有水稻、甘蔗、早大豆、花生、油菜、脐橙、土壤水分和物候等。2004年6月起南康站增加稻田生态观测。农业气象预报主要是:发布农业气象灾害警报,对水稻、油菜等作物做全年生育期评述和全年农业气象条件评述,对水稻、油菜等作物进行产量预报和粮食总产预报。全市台站均开展农业气象预报、情报和资料服务,还开展了农业气候普查与区划、气象科技扶贫、气候可行性论证、农业科技开发以及特色产业气候区划等工作。

4、气象服务。

公众服务。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刊、12121自动电话答询系统、电子显示屏、手机气象短信等媒介开展天气预报与警报服务。

决策报务。主要内容为中长期天气预报、灾害性天气预报、重要天气预报、关键性天气预报、气象情报等,定期或不定期编发《气象呈阅件》、《气象情况反映》、《雨情公报》、《气象灾害预警》、《地质灾害预警》,直送或传真给政府领导和防汛、地矿等部门,对突发性气象灾害天气预警、地质灾害预警同时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领导、相关部门责任人员、气象灾害信息员播发。

专业和专项服务。主要针对各行业生产需要提供专业气象预报信息服务和资料服务,服务对象主要有农业、水利、林业、交通、粮食、制糖、烟叶、供电等行业单位。2002年起通过12121声讯系统开展了人体舒适度、体感温度、洗涤指数、穿衣指数、雨具指数、中暑指数、城市森林火险指数、紫外线指数等专业预报服务。

人工影响天气。工作由开始的单一为农业抗旱服务,现已拓宽到防雹减灾、水库蓄水、森林防(灭)火、夏季城市降温等多种领域。

气象行政执法。1994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条例》,1999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布了《江西省气象管理规定》,1999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,这标志着气象事业和气象法制建设从此步入了新的重要里程。《气象法》和《江西省气象管理规定》颁布施行后,赣州市气象局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工作,对外采取多方渠道强化气象法制宣传,短期内快速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气象法制意识;对内一方面依法制定执法程序和规范法律文书,另一方面强化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,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,努力培养一支能胜任气象行政执法工作的骨干队伍。依法开展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、天气预报发布、防雷设施和氢气球安全大检查等气象行政执法行动,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气象法制意识。

2012年4月12日    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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